网络安全

培养网络安全“七种意识”

时间:2015-06-02浏览:224

让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就需要将其作为网络强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突出培养七种意识

一是网络主权意识。网络作为陆海空天之外的第五类疆域,国家必然要实施网络空间的管辖权,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在移动互联是新渠道、大数据是新石油、智慧城市是新要地、云计算是新能力、物联网是新未来的网络时代,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始终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二是网络发展意识。包罗万象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福祉。网络空间蕴含的新质生产力,不仅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更成为世界发展的革命性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始终基于网络空间创新驱动发展,将世界第一网络大国的自信,转化为建设网络强国的智慧。

三是网络安全意识。让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让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落地生根,这是举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目的所在。我们既要学会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述网络安全风险,也要善于用群众看得清的实力化解网络安全风险,让网络安全的成果真正惠及你我他。

四是网络文化意识。互通互联的网络空间,每一条网线都是网上新丝路,每一个声音都是网上驼铃声。网络空间为我们提供了宣扬中华文化,借鉴世界文明前所未有的新平台,但同时,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也日趋激烈,急需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意识。

五是网络法制意识。让网络空间晴朗起来,不仅要大力宣传上网、用网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更要利用法律武器,塑造国际网络秩序。为此,必须尽快完善网络空间法制体系,让国家网络空间治理走向法制化的快车道,让人人成为网络秩序的维护者,让国家网络治理成为世界网络治理的典范。

六是网络国防意识。在全球一网的时代,面对网络强国大幅扩充网络战部队,网络空间明显军事化的趋势,我们既需要国际层面的文化实力、国家层面的法制效力,更需要军队层面的军事实力。中国建设网络强国,成为网络空间和平发展的骨干力量,发展网络空间国防力量刻不容缓。

七是网络合作意识。要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就必须认识到,面对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自由主义和网络犯罪等诸多共同风险,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唯有加强合作,才能同舟共济、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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