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校园网有害信息监控、过滤、删除制度(修订)

时间:2017-06-20浏览:574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校园网发布的信息真实、客观、严谨,保证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杜绝在校园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发布信息实行对口管理,各负其责,各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

第二条  校园网是加强学校信息交流,充分展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成果等的重要窗口,起着对内服务、对外宣传的重要作用,学校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应充分认识校园网监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信息监控职责,认真遵守各项规定。校园网信息监控的主管部门为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在网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把握网上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方向,严把上网信息政治方向审核关;校园网日常信息监控主要职能部门为校党委宣传部、图书与信息中心。校党委宣传部主要及时了解网上信息动态和通知资料,上报有关领导;图书与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从硬件环境和技术条件上支持和协助开展网上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监控网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保存原始资料,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害信息。学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上信息管理及保密工作: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等部门重点负责学生网上信息、留言版管理及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在校园网设立FTP服务器公开站点的单位,必须经申请,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网站信息监控实行网站管理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有专人负责自己所属网站的信息监控,监控范围是所属网站上的所有信息,当出现有害信息,及时的过滤和删除相关的信息。

第四条  对信息监控既要坚持日常监控,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要加强全面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各类有害信息时,按信息监控流程及时处理并填写《信息监控登记表》,报送校办公室和校党委宣传部作进一步处理。

 

 

安徽财经大学图书与信息中心(图书馆)

2017年6月20日


返回原图
/